政府研修例以「電子牛肉乾」打擊違例泊車 今年內諮詢立法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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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19/04/03 18:44

最後更新: 2019/04/03 18:5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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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違例泊車問題嚴重,政府現正研究修改法例,以電子方式送遞定額罰款通知書。(資料圖片)

香港違例泊車問題嚴重,警方去年推行「科技攝錄執法」試驗計劃,警員以手提攝錄機錄影片段對違例停泊車輛作出檢控。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表示,警方正檢討試驗計劃的成效,由於法例列明定額罰款通知書不容許以郵寄方式送遞,政府現正研究修改法例,以電子方式送遞,並計劃在本年稍後時間諮詢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。

為打擊九龍東違例泊車問題,發展局起動九龍東辦事處自2018年開始推展「路旁上落貨區監察系統」及「違例泊車監察系統」,於觀塘、新蒲崗等地區安裝「天眼」,打擊違例上落貨及泊車問題。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問到,警方可否單靠錄影片段作為證據,對違例停泊車輛的司機或車主作出檢控。

陳帆今日(3日)以書面回覆議員質詢時指出,警方在2018年進行了一項全港性試驗計劃,由警務人員使用手持攝錄機記錄《定額罰款(刑事訴訟)條例》(第240章)下的交通罪行,包括車輛在巴士站違例停車及在限制區內讓乘客上落或裝卸貨物等,並隨後以郵寄方式送遞定額罰款通知書。

他續說,由於《定額罰款(交通違例事項)條例》(第237章)的條文規定警方只可把定額罰款通知書固定在車輛上,或親自送交掌管車輛的人士,而並不容許以郵寄方式送遞,因此上述試驗計劃並未能包括第237章下的違泊罪行。政府現正研究修改法例,增加送遞定額罰款通知書的途徑(包括以電子方式送遞),並計劃在本年稍後時間諮詢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。

陳帆又說,警方正籌劃進行另一項試驗計劃,選取合適地點及高度的燈柱設置攝錄機,以影像分析技術用作實際執法,針對部分較為普遍會導致交通阻塞的罪行,包括車輛在巴士站違例停車及在不准停車範圍違例停車等,預計試驗計劃可於2019年內推行。